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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帮朋友“助威”打架 附条件不起诉是否没事

2020-06-21 00:50:1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王女士:我孩子因为跟着朋友去打架,结果对方有人受伤,我孩子被证明只是去“助威”,现在被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了,是不是就等于没事了?

【解答】

郑荔丽(龙岩市新罗区检察院检察官):王女士,您好!附条件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认为可以不立即追究刑事责任时,给其设立一定考察期,如其在考察期内积极履行相关社会义务,并完成与被害人及检察机关约定的相关义务,足以证实其悔罪表现的,检察机关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四)按照考察机关的要求接受矫治和教育。

所以,只有未成年人才可以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这是因为未成年人身心发育还不健全,对社会的认识和了解还不到位,容易触犯法律。附条件要求未成年人要在考察期内积极履行相关社会义务,并完成与被害人及检察机关约定的相关义务,足以证实其悔罪表现的,才能被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这样才没事了!否则还是有可能被起诉的!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游婷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