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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他人商标作搜索引擎 导出自家公司被诉侵权

2020-07-08 19:41:5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8日讯 知名的商标品牌往往与丰厚的经济效益、良好的企业形象联系在一起,注册商标侵权行为也就成了商品生产者防不胜防的难题 ,而在进入信息时代的今天,互联网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日前,平潭法院就受理了一系列因 将他人商标嵌入搜索引擎引发的商标侵权案。

2014年5月,林乐(化名)注册了“享百味公司”(化名),该公司在福建省内有上百家连锁小吃店,小吃行业内打出了一定知 名度。2017年6月,颇有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林乐向商标局申请注册“享百味”商标,享有该商标专用权。

2018年8月,“享百味公司”发现北京、山东等地的多家公司在搜索引擎上将“享百味公司”享有专用权的“享百味”注册商标 的文字内容设置为搜索的关键词,并在搜索链接的标题部分及标题下面的网络推广内容中适用“享百味加盟”,让公众误以为 其就是“享百味公司”招商的官方网站及渠道。但点击上述内容后,出现的却为北京多家公司推广的与享百味公司有直接竞争 关系的其他同类品牌产品“有滋有味”。可想而知,这样的操作将让“享百味公司”失去多少潜在的交易机会。为了维权,“ 享百味公司”将北京、山东地的多家公司告上法庭。

庭审中,多家公司都为自己缺乏法律意识作出的侵权行为表示后悔并立即断开链接。最终,在法院调解下,双方就赔偿金额等 达成一致意见。

法官说法:

此类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也许有人会不解,多家公司的行为怎么就构成侵权呢?事实上,“享百味公司”的注册商标 “享百味”并非是通用词汇,多家 公司将该注册商标“享百味”文字作为其案涉餐饮推广服务的标题内容及搜索关键词的行为,实质是一种不当利用“享百味公 司”商标的知名度,为自己争取交易机会和关注度的行为,属于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相关网络用户本欲通过“享百味”商标进行网络搜索与享百味公司相关的商业合作信息,但在百度地址栏输入“享百味小吃加 盟”后,搜索结果却被链接到北京、山东等地多家公司所经营的加盟推广网站,而网站内容却系与“享百味公司”经营范围类 似的其他餐饮经营者推广信息,多家公司的行为已经使“享百味公司”经营的餐饮商品与服务等与其注册商标“享百味”之间 的特定联系被削弱,这一商标在商业活动中发挥的区分商品服务来源的识别功能亦被降低,并且提高了相关网络用户的搜索成 本,损害了“享百味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法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法官提醒:

企业在经营活动过程中,切勿贪图一时利益,打擦边球,将他人商标嵌入作为自己推广服务的标题内容或搜索关键词,否则可 能会卷入不必要诉讼。打铁还需自身硬,切勿通过“搭便车”“傍名牌”的方式,投机取巧发展企业。唯有做好自身品牌建设 ,不断创造创新,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企业才能稳步发展。

(巧萍 林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