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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遗产后又放弃 法院认定放弃无效

2020-07-29 16:14:22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29日讯 继承遗产后又声明放弃,这对母子为哪般?近日,仙游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借款人去世后,出借人将借款人的妻子、儿子告上法庭,但被告表示放弃遗产,不愿偿还借款。最终,法院认定放弃行为无效。

2019年6月,黄某甲向林某借款30万元,约定月利率为2%。借款后,黄某甲偿还借款本金5万元及支付至2019年10月份的利息,其余借款本息未偿付。2019年12月,黄某甲因病突然离世。黄某乙系黄某甲之妻,黄某丙系黄某甲之子。

2020年3月间,林某向仙游法院起诉黄某乙、黄某丙二人,请求判决黄某乙、黄某丙共同偿还黄某甲生前尚欠借款25万元。诉讼过程中,黄某乙、黄某丙均明确表示放弃继承黄某甲的遗产,亦不承担黄某甲所负的债务。

法院审理

仙游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乙、黄某丙虽明确表示放弃继承黄某甲的遗产,但在黄某甲去世后,黄某乙已经提取了黄某甲的公积金,黄某丙将黄某甲的一辆小轿车过户至自己名下,故仙游法院认定黄某乙、黄某丙在审理过程中声明放弃继承黄某甲遗产的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依法不予支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的规定,判决黄某乙、黄某丙在各自继承黄某甲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共同偿还给林某借款25万元。

(本报记者 陈琦 通讯员 陈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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