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转移财产 出借人该怎么办
2020-08-14 15:17:0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王先生:前几年我借给他人30万元。借款时,对方找了一个担保人,也在借款合同上签了字。现在,对方一直不还钱,也没钱还。于是,我就去保全执行担保人房产,方知担保人已提前低价将该套房产卖掉,但还没有过户,法院支持第三人的合同有效。担保人又将卖房所得赠与他女儿。请问,遇到这种转移财产的情况,我该怎么办? 【解答】 苏静娴:(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法官):王先生,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在借贷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设定担保,担保方式可以是人的担保即保证担保,也可以是物的担保即抵押或质押担保。据您所说,担保人仅在借款合同上签字,并没有办理有关房产抵押等手续,我们可以判断该担保属于保证担保,也就是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该保证人应当按照你们协议间的约定履行债务、承担担保责任。现债务人未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您通过诉讼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获得支持,但在执行担保人的财产时,发现担保人将其所有的房产低价出售后又将房款赠与其女儿。从您说的法院支持第三人的合同有效来看,购房人为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故担保人与购房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被法院认定为有效。但担保人将出售房屋后的房款赠与女儿的行为,可以被认定为转移隐匿财产以达到规避债务的目的。故您有权主张追回其隐匿的财产,并对该担保人采取强制措施。 (本报记者 林扬阳 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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