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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骚扰是否算侵犯隐私

2020-09-11 16:05:59 来源:福建法治报

张女士:我与前男友分手后,他仍时常打电话给我,我觉得特别困扰,无法正常安宁生活。请问,他的这种行为算不算侵犯我的隐私?

【解答】

郑荔丽(龙岩市新罗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张女士,您好!私人生活安宁属于隐私。《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游婷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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