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找工作别踩这些“雷”!

2020-09-16 16:55:52 来源:福建法治报

陷阱三:

办公场所看着高大上  其实公司没有相关资质

入职后有所怀疑但心存侥幸,终犯诈骗罪获刑5年

2017年8月至2018年5月期间,吴某和汪某为骗取股民财物,租赁福州市鼓楼区某单元为办公地点,以“某商贸有限公司”的名义对外招聘业务员。大学刚毕业不久的小董觉得该公司属于金融行业,应该高端、大气、上档次,就应聘入职该公司做业务员,主要负责开发客户。

实际上,该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是由吴某通过网络购买股民电话号码并交由业务员添加微信,以虚构的“杭州私募福州分支”为名义及“公司掌握股票内幕信息,可以提供优质股”为诱饵,引诱股民缴纳会员费或者盈利分成给公司成为公司的会员,之后由汪某向股民推荐虚假的优质股,公司主要赚取股民会员费或盈利分成。

工作过程中,小董渐渐有所怀疑:刚入职时公司对业务员有进行专门的“话术”培训;老板要求不能让他人知悉公司地址、名称,而且不让无关人员到公司;公司并没有大笔的资金来操作股票;公司对外是以杭州私募福州分支的名义,实际上却跟杭州私募没有任何合作……但是看到大家都在做,小董还是抱着侥幸心理继续做。2018年5月16日,小董和吴某、汪某等人被警方抓获。

最终,小董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法官提醒:

金融行业向来是毕业生求职的热门选择,但金融行业专业性强,需要有专业资质。毕业生投简历前应当仔细查看所求职公司是否具有相关金融资质,公司运营资金与是否与所宣传的用途一致等。

法官释法

以上触犯法律的大学毕业生并非个案,诈骗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非法拘禁犯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等,已成为大学毕业生违法犯罪的高危领域。大学生应理智冷静求职就业,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保持清醒头脑,注意甄别信息真伪,尽量深入了解就业单位的经营性质、业务模式和工作内容,特别对一些入职门槛低且工作难度低、业务模式简单却能赚取暴利的公司,务必提高警惕。一旦发现违法犯罪问题,应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机关调查。

(本报记者 郭佳文 通讯员 毛岚岚 陈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