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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止咳水”给吸毒人员 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公诉

2021-01-05 16:16:50 来源:福建法治报

医生的天职本是救死扶伤,可总有人因贪图利益违背初心。日前,古田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贩卖毒品罪依法对古田县平湖镇某卫生所医生黄某某提起公诉。

贩卖“止咳水”给吸毒人员

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公诉

2020年9月,吸毒人员林某某被警方抓获到案。据林某某供述,其在18岁的时候看到社会上有很多人滥用精神管制药物。为了“尝鲜”,林某某就开始服用奥亭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俗称“止咳水”,以下简称奥亭),并且慢慢加大服用的剂量。服用奥亭至今七八年时间里,林某某因滥用奥亭而上瘾,如今每天要喝60包奥亭,最多的时候能喝100多包。由于摄入量过大,林某某开始四处购买奥亭,也就牵出了这起特殊的贩毒案。

经查, 2020年2月3日至6月14日间,黄某某在其经营的卫生所内,在明知林某某系吸毒人员的情况下,先后7次共将3150袋(每袋10毫升,折合可待因含量为28.35克)奥亭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液出售给对方,并从中非法牟利。黄某某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并自愿认罪认罚。

检察官释法

根据《关于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的公告》,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包括口服溶液剂、糖浆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因此奥亭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液属于精神药品。行为人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贩卖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的,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

检察官提醒

滥用“止咳水”已经成为受关注的社会问题,长期服用可形成心理依赖,过量滥用可导致抽筋、神志失常、中毒性精神病、昏迷、心跳停止及呼吸停顿引致窒息死亡。此类“止咳水”只能在正规医院,通过专业医生的处方才能购买,其他任何途径贩卖或购买都可能构成违法甚至犯罪。

(卢小红 郭锦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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