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交十几万元读高中 无法会考还没学籍

2021-06-11 15:10:33 来源:福建法治报

法院:学校无法履行承诺构成违约应担责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11日讯  中考很快到来,中考学子的升学考试牵动着每一个家庭的心。中考结束、出成绩后,学生和家长们又将面临高中择校“选择困难症”。那么,择校时应注意哪些问题?近期,闽侯县人民法院发布的一起案例引人注意。

因中考成绩达不到普通高中分数线,学生小溪(化名)无法取得高中学籍。而福州一民办学校承诺,只要在该校就读就可以为小溪协调办理学籍,小溪也可以像其他学生一样参加高考,这让小溪的父母动心了。

2017年8月,小溪父母与该学校签订《精品保障班协议书》等合同,约定小溪在该校高一年级就读美术精品保障班,小溪可以参加应届高考,学籍由校方协调,三年不允许转学。协议签订后,小溪父母向学校支付学费134800元。

本以为花了这十几万元就能解决孩子的学籍问题,但事情没有想象的美好。高一下学期,当全班同学备考“信息会考”时,小溪就被告知没有高中学籍,不能参加信息会考。到了高二,小溪依旧因为没有取得学籍而无法参加其他科目“会考”。再次找到学校,校方才告知,由于政策原因,无法再为小溪办理学籍。

交高额学费就是为了让孩子能像普通高中学生一样参加高考。如今没有学籍,不能参加会考、高考,甚至拿不到高中毕业证,小溪父母向闽侯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学校解除合同,退还学费。

法院判决:

经审理,法院认为,小溪选择在该校就读是为了能够通过会考取得高中毕业证,并参加高考;学校也在协议书中明确承诺“确保高中学籍,高中会考过了有高中毕业证”。现小溪无法参加会考及高考也无法取得高中毕业证,订立合同的目的已无法实现,有权解除案涉合同。学校无法履行其在协议书中的承诺,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退还小溪学费134800元。

法官说法:

为招揽生源,部分民办学校、培训机构、中介等在招生广告中做虚假宣传或不实承诺,如包过考试、解决学籍等,但最终无法达到宣传或承诺的标准,近年来引起不少纠纷。

本案中,学校向小溪承诺协调学籍、取得高中毕业证书等,但最终未能按承诺履行相应义务致使小溪无法实现其合同主要目的,故应依照承诺向小溪全额退还。

在此提醒考生及家长,在择校或报培训班时,也应对政府部门相关政策、培训机构办学资质做充分了解,若培训班不能达到协议约定的目的,可以要求培训机构解除培训合同,承担违约责任,退还相应学费。若存在培训机构借故拒绝退费的情形,可持相应的合同、缴款凭证、微信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依法理性维权。

(本报记者 郭佳文 通讯员 李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