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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商品还申请退款 卖家能否起诉消费者

2021-07-13 17:15:06 来源:福建法治报

李女士:我是某平台网店的卖家,因为系统异常,后台显示消费者的订单未发货,然后消费者申请退款,我们按照程序将钱退还给消费者。但实际上消费者已经收到货了,现在打电话对方不接。这个商品价值2000多元,请问,遇到这种情况卖家该怎么办?能否起诉消费者?

【解答】

黄宗斌(罗源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李女士,您好,根据您所述的情况,在本起纠纷中,消费者在收到所购买的商品后又以商家未发货申请退款,构成违约。之后,商家予以退款,应视为双方达成解除合同的合意,自退还货款之日起双方的合同已经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一、二款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在双方协商不成或消费者拒不返还货物的情况下,您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消费者返还商品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本报记者 林珊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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