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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的借条现在是否还有效?

2023-01-18 15:52:33 来源:福建法治报

李先生:2017年7月,我朋友因购房缺部分首付,向我借了15万元。因着朋友情打借条时没有注明还款时间,当时我也没有在意,就将钱款用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朋友了。3年后,我开始微信联系朋友还款,朋友一直推脱,我最近一次要债大概在半个月前以打电话方式催款并录了音,但并未诉之法律。现在5年过去了,借条是否还有效,凭借借条可以起诉么?

解答

邹丽双(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先生,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的借条肯定是有效的。《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您的借条没有写明还款时间,作为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诉讼时效是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算3年内。只要您有证据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便重新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0年。您的情况属于没有直接写明还款时间,但是有直接要求还款、有追债,所以借条合法有效,现在是可以凭借借条起诉,主张债权的。

假设,如果借条约定了还款时间,那么诉讼时效就从约定好的还款时间后开始计算3年诉讼时效,如果在这3年内,没有积极主张要求还款的话,借款人可主张诉讼时效届满,出借人的债权将不被支持。

在此,需要提醒您,借条是证明借贷合同关系,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时,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一种借贷事实的依据。借条要写明出借人姓名,借款金额(要有大小写),借款人签名或盖章,出具借条的日期。如果有利息的借贷还要注明还款方式,利息的计算方法,违约责任等。

(本报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陈莹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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