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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电影院外的“风波”

2023-02-03 15:55:4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3日讯  春节档热闹落幕,7部大片同台竞技,创下67.58亿元的佳绩。然而,片红是非多,电影院外却风波不断。

7部电影主创发布联合声明,呼吁观众走进影院观影,抵制盗录、盗摄。而春节档冠军《满江红》深陷“幽灵场”、偷票房、抄袭等争议......

1月28日,《满江红》片方称正式对4名微博大v提起诉讼,称“部分用户通过网络平台捏造有关电影《满江红》的不实信息并大量传播,严重危害了影片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屡屡出现“幽灵场”、偷票房等问题,危害了电影市场的健康发展。本期热点普法邀请福建英合律师事务所律师陆薇聊聊电影院外的“风波”争议问题。

一、“幽灵场”

名词解释:所谓的电影“幽灵场”指午夜时分院线排出场次,而且场场爆满,为的就是冲高票房。幽灵场也叫“半包场”,片方和发行方把好的位置买下来,造成场场火爆、上座率高的错觉。

现象:

有网友晒出一张截图:1月23日某影城,电影《满江红》23:59的票售罄。网友称:“半夜突然出现个卖得个干干净净的‘特殊场次’。怎么说呢?不合理性非常明显,连掩饰也不想掩饰的气息扑面而来。”

问题 “幽灵场”违规违法吗?

律师解答

陆薇:首先,“幽灵场”从本质上说就是一种票房造假行为,通过向票房注水造成该片火爆的假象。对于此现象与行为,国家电影局早在2014年7月就发布了“关于转发《电影院票务系统(软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其中在“电影院售票管理”这部分中明确规定:“电影院在票务软件中编排的放映计划必须与实际放映相一致,所有实际放映的场次必须如实地在票务软件中编排或登记相应的放映计划。”这意味着,对于体现在排片表中的场次,必须真实放映,并且实际放映的场次,亦必须在票务软件中进行登记。因此“幽灵场”明显是属于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的。若查证属实应当受到主管部门的监管与处罚。

其次,随着我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的颁布与实施,从法律层面上对于“幽灵场”这一票房造假行为进行制约与明令禁止。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对于电影发行企业、电影院等有制造虚假交易、虚报瞒报销售收入等行为,扰乱电影市场秩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最后,对于消费者而言,面对的不仅是被造假的票房,也是被操纵的口碑,因此该行为涉嫌对消费者的欺诈。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第四款的相关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有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的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因此违反这一条款的行为属于欺诈行为;而对于其他电影从业者而言该行为亦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

总之,“幽灵场”扰乱了电影市场的正常秩序,而只有具备好的市场环境,我国的电影产业才能够欣欣向荣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