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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视角解读《狂飙》剧情

2023-02-14 12:45:47 来源:福建法治报

场景四:教唆杀人

剧情:高启强指使杀手杀害莽村人李顺。莽村村主任李有田等人为了私利,不断唆使李顺患有精神病的儿子李青绑架高启强的儿子,替自己的父亲报仇。

问题 教唆精神病人杀人,要负什么责任?

律师解答

王鹭杰:教唆精神病人杀人的,应当根据精神病人在杀人时的精神状态、教唆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大小以及犯罪形态综合确定教唆人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剧中情节,教唆者或成立绑架罪的共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场景五:“带节奏”

剧情:记者写了一篇关于莽村拆迁的报道,有网友在下面跟帖,称“安欣是黑社会高启强等人的保护伞”,在网上掀起了对安欣的舆论声讨,导致安欣被停职。

问题 网友“带节奏”的行为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

王鹭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则可能涉嫌构成侮辱、诽谤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公民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随意辱骂诽谤他人。如果是在网络上发表明显带有侮辱性的言论,或者是捏造损害他人人格的事实,造成他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就有可能构成名誉权侵权。一旦构成名誉权侵权,行为人就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场景六:警戒线

剧情:莽村村主任的儿子李宏伟被高启强的弟弟打伤后,高启强带着一伙人去医院“看望”,被安欣等人用警戒线逼退。

问题 警戒线有何作用?私自跨越要承担怎样的后果?

律师解答

王鹭杰:警戒线也叫警戒带,是指公安机关按照规定装备,用于依法履行职责在特定场所设置禁止进入范围的专用标志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扰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使用警戒带。对破坏、冲闯警戒带或擅自进入警戒区的,经警告无效,可以强制带离现场,并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