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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照顾病危父亲未获批 员工被以旷工为由辞退

2023-02-15 17:13:56 来源:福建法治报

律师解读涉及的法律问题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15日讯 近日,某公司员工“请假照顾父亲遭开除”一事引发热议。据媒体报道,虞女士称其在浙江杭州一家超市工作,因为父亲病危,请了10天假回老家照顾。回家后,她实在无法离开,但公司不给续假,假期结束未返岗被按旷工处理后开除。公司人资部余经理称,虞女士40多天未上班,公司规定员工全年只能请10天事假。目前,公司以旷工为由辞退虞女士,虞女士要求赔偿,双方都在等待劳动部门仲裁。

对此,网友见解不一。有的网友认为,员工只能请10天事假不太合理,企业应该根据特殊情况完善管理制度;有的网友认为,可以理解企业的做法,续假是情分不是本分;还有些网友认为,如员工确实因照顾父亲而旷工,企业可以与之协商停薪留职或者按劳动法裁员标准做有偿裁员。与此同时,网友对该企业辞退员工的做法是否违法、虞女士能否获得赔偿等法律问题展开热烈讨论。

针对网友关注的相关法律问题,记者邀请北京盈科(泉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冯礼桉详细解答,并就企业如何合理善意行使用工管理权给出建议。

热点回顾①

据报道,该公司称,员工全年事假只有10天,虞女士旷工40多天。

疑问: 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全年事假不超过10天,是否合法合理?

律师解答

冯礼桉:是否合法?法律上并未规定或者限制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请事假的天数,事假根据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和具体情况而定。实际上,事假属于劳动者休息休假的范围,请事假的规则、方式、流程等应当在用人单位等规章制度内予以明确,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实利益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时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且以公示或者其他方式告知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有经过上述程序,就是合法的。

是否合理?强制规定事假只有10天,不太合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事假的审批管理,属于用人单位行使用工管理权、自主权的范畴。尽管用人单位对事假具有审核和批准权,但是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劳动者权益,合理审慎地行使事假审批管理权。员工请事假,需按照公司管理制度提出事假申请,公司对员工事假事由审核,对于事假是否批准,具有自主决定权,但该权利的行使需要具备合理性,事假所保障的对象,是劳动者处理个人紧急事务、或非本人不能处理的家庭事务等情形下的相关权益。对于员工事发突然,或者父母病重等特殊情况,员工请假方式、工作安排上,公司不能机械适用规章制度认定和不予批准。

热点回顾②

据报道,1月2日,虞女士请了10天假回老家照顾病危父亲。她称,回家后她实在无法走开,但公司不给续假。虞女士1月12日未返岗,公司于次日通知虞女士及时返岗到岗上班,未如期则按旷工处理。根据虞女士打卡记录显示,自2022年12月16日起至2023年1月28日,虞女士只有2022年12月16日、17日、29日3天有打卡记录。

该公司称,虞女士违反了公司员工手册中的相关规定,他们是依规开除,并没有做错。虞女士则解释,她是从1月2日开始请假,此前她患新冠,是公司安排她休息。1月16日开始,不是自己不上班,是公司不给自己安排工作。

疑问: 该公司辞退虞女士的行为违法吗?虞女士能否获得赔偿?

律师解答

冯礼桉:《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以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均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该事件中,虞女士在公司中从事面点岗位,2022年底至2023年初公司员工因感染新冠病毒人手紧张。用人单位以延假未批准,虞女士未返岗按旷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予以辞退。该公司的行为是否违法要根据具体案情分析。

倘若虞女士当时确实符合走不开的正当情形,单位按旷工认定是不成立的。孝道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父母生病子女服侍,父母去世子女料理后事,方可称为对父母尽到了子女的责任。因此为尽人子孝道,提出请假,符合中华民族传统的人伦道德和善良风俗。据此,虞女士的情形不符合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单方辞退的情形,公司辞退属于违法辞退行为,应支付虞女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反之,倘若虞女士当时的情况,可以由其他姐妹代替照料等,请假事由并不符合必要性的情况下未到岗,对公司年前的面点岗位人员安排和销售效益造成较大影响的,则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违法,无需支付虞女士赔偿金。

热点回顾③

公司人资部余经理称,虞女士入职时未说身体不好,感染新冠病毒后才说自己只有一个肾,公司给予其休息假。

疑问: 员工入职时隐瞒身体状况,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律师解答

冯礼桉:员工隐瞒病情入职,一般不应该被解雇。隐瞒病情不能作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但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中规定隐瞒病情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则公司可以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以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提醒

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均负有切实、充分、妥善履行合同的义务。劳动者有自觉维护用人单位劳动秩序,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义务;用人单位管理权的边界和行使方式亦应善意、宽容及合理。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制定应合法有效,同时考虑员工请假事由是否具有合理性、必要性。若出现争议,双方应本着宽容、冷静的态度处理,以减少纷争。劳动者应积极与用人单位沟通,用人单位也应多给劳动者一些人文关怀,共同维护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

(本报记者 林扬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