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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父债子偿”的那些法律问题

2023-04-04 17:25:37 来源:福建法治报

女子生前打赏男主播欠款85万元,去世后债务落到子女身上——

关于“父债子偿”的那些法律问题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4日讯 近日,一则“54岁女子生前贷款85万元打赏男主播”的热搜引发关注。据媒体报道,该女子打赏男主播的85万元都是借的。如今女子已经离世,这笔巨额债务落到了子女身上,子女为此十分头疼,与主播协商退款却被拒。

本期热点普法,记者采访了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鹭杰律师,解读热搜事件背后的法律问题。

事件回顾

李女士的母亲陈女士今年54岁,不久前因为意外而身亡。整理母亲遗物的时候,李女士发现陈女士生前曾经借款80多万元。值得注意的是,陈女士去世后,并非只留下债务,还有一套佛山的房产。

热议一:“父债子还”与房产继承

据李女士调查,发现陈女士通过各个渠道借了很多人的钱,还在某平台直播间花了大约85万元 。李女士称,自己每个月的还款压力很大。

问题①: 李女士为什么要帮母亲还债?

王鹭杰律师:依据我国《民法典》继承编的有关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后应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如果李女士继承了母亲陈女士的遗产,就有义务清偿母亲生前的债务。

问题②: 李女士处理这笔债务,是否存在最优方式?

王鹭杰律师:子女在继承父母的遗产后,在继承的遗产的限度内负有偿债责任。李女士可以通过公证等方式确定继承的遗产(例如该套房产)的实际价值,在其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经法院确认的合法债务。

热议二:“父债”一定要“子还”吗?

网友关注的是,“父债”必定要由“子还”吗?

问题: 哪种情况下,父母的债务需要子女来偿还?

王鹭杰律师:依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子女清偿已过世的父母的债务应以继承其遗产为前提,并且清偿债务的范围也以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子女可以自愿偿还。如果子女放弃继承的,对已过世的父母的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