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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读“AI换脸”的法律边界

2023-04-19 15:07:1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9日讯 “AI换脸”,是一种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实现的图像合成技术,它可以将一个人的面部表情、肢体动作等转移到另一个人身上,而且效果十分逼真。

在“AI换脸”技术的加持下,照片、短视频、影视剧等,都可实现“一键换头”。如前段时间的热播剧《风雨送春归》,利用AI技术“一键更换”了男主角。

然而,随着“AI换脸”技术门槛和运用场景“一降一升”,网络乱象也纷至沓来。一名网络博主在地铁拍的日常生活照被人使用AI技术,“一键脱衣”;运动员张继科抵押女艺人私密视频借赌债事件曝光后,迎合网友猎奇,网络上出现了换脸女艺人的私密视频;网友二次剪辑影视剧、MV时,换脸丑化艺人,达到“鬼畜”效果,造成大量传播。

技术本无善恶,关键如何使用。4月11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关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这是国家首次针对当下爆火的生成式AI产业发布规范性政策。

本期热点普法报道,为您邀请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律师苏腾云一起讨论“AI换脸”的法律边界。

案例一 体验“戏剧人生”

有报道称,抖音上一博主上传了一段视频,视频内容为电视剧《你是我的荣耀》片段。片中,原本是热巴饰演的乔晶晶亲吻杨洋饰演的于途。不过,该博主通过“AI换脸”的方式,将杨洋的画面换为他。后来,该博主称,视频发布后自己不仅被网暴,还在现实生活中,被迪丽热巴的粉丝跟踪、抓伤。

问题①:网友把自己的脸换到影视剧中,是否涉嫌违规违法?

律师解读

苏腾云律师:首先,影视作品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该网友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将影视作品通过网络平台提供给公众,供公众在任意时间播放或下载的,有可能构成侵害影视剧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其次,擅自进行换脸等行为,亦有可能侵害著作权人的保护作品完整权。另一方面,若“AI换脸”后发布影视片段的行为使得原影视作品内演员社会评价降低的,该网友将有可能构成侵犯演员的名誉权。

问题②:该网友还是一名特效合成师,在抖音卖影视特效制作的课程,从法律层面如何定义该行为?

律师解读

苏腾云律师:若该网友售卖的课程明显体现了其具有教唆、指导如何通过特效制作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且确有购买方按照其指导的方案,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的,该网友有可能被认定为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案例二 丑化明星艺人

明星艺人是被“AI换脸”恶搞的“重灾区”。2021年9月,歌手林俊杰因个人肖像被短视频博主用“AI换脸”技术制作了大量的鬼畜视频,起诉了平台及该博主,要求其赔礼道歉并索赔。

问题:将明星换脸制作鬼畜视频,涉及侵犯明星艺人什么权利?

律师解读

苏腾云律师: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故通过换脸制作鬼畜视频,将有可能构成“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这一侵害肖像权的行为,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制作以上视频,亦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