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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占用通行道路 双双无法把家还

2023-08-31 14:00:08 来源:福建法治报

法院:虽并非唯一通道,但行为不可取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31日讯 邻里通行关系是最常见的一种相邻关系。通行是维持人们正常生产生活的前提条件,如果通行权被侵害,那么,正常的生活秩序便会被打乱,进而引发邻里矛盾。近日,南安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相邻通行纠纷案件,法官结合案件提示广大群众,堵塞相邻道路不可取!

案情回顾

老陈(化名)和阿福(化名)本是南安市柳城街道某村的一对好邻居。双方曾互许,两家之间要留出足够宽敞的道路,方便人车通行。然而,近日,老陈却一纸诉状来到南安法院,诉说自己住宅及厂房进出的唯一通道被阿福用石头堵塞,现其货物装载机难以通行,亦存在消防隐患,请求法院为其主持公道,还道路畅通。

原来,阿福称曾与老陈协商,两家住宅之间(老陈厂房侧边)要留出一条三米宽的小路让自己与家人通行,老陈也答应了。“他如今却把这条小路堵死了,我们要出去只能绕更远的路!”阿福生气地对法官说道。

眼看老陈堵死了小路,阿福把心一横,在自己被拆迁房屋原址及原水泥埕沿土路边沿堆放石块,这便是老陈口中所说的“唯一通道被堵”。

法院审理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来到案涉地点进行现场勘查。经查看现场及车辆通行情况,法官发现这条“唯一道路”并不像老陈所说堵塞严重、无法通行;且两家住宅之间还有其他道路,故老陈说的“唯一”其实并不“唯一”。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和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老陈虽称自己进出必需经过阿福堆放石块的路段,但经现场勘查,现有土路可供其合理通行,老陈主张的相邻通行不必须扩大至阿福堆放石块的原门口埕的范围,因此老陈的诉求缺乏依据,不予支持。但阿福在房屋被拆迁后仍占用原址堆放石块,该行为确属不妥且不可取,可由相关权利人主张权利或由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管理。

法官提醒

堵塞道路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切勿因一时意气,堵塞相邻道路,这种“损人不利己”的法子给人造成不便的同时,也阻碍了自己通行,更伤害了邻里感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的“友善”,不仅体现在善心善行,更体现在生活中“退一步海阔天空”的点点滴滴,推己及人、开明包容,才能更好发挥近邻凝聚力。

(王琳 卢小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