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夫妻名义生活 能否继承对方的遗产
2024-03-19 11:34:4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王女士:我与蓝某虽然未领结婚证,但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10余年。前几天,他意外去世,没有留下遗嘱。请问,我能否继承他的遗产? 【解答】 马丽娟(上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女士,您好!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因蓝某没有留下遗嘱,所以只能按照法定继承的程序来处理他的遗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1994年2月1日以后我国不再认定事实婚姻,鉴于你们没有领结婚证,因此,你们不是配偶关系,也就不属于《民法典》中规定的继承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遗产,需满足相应的前提条件。《民法典》规定了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也就是在被继承人生前对其提供经济上资助、生活上扶助的,可以分得适当遗产。因此,您想继承蓝某的遗产,应提供相应的证据。 (邱玉香 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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