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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红灯发生车祸 能否认定为工伤

2024-05-30 16:15:4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章先生:我在某贸易公司上班,某天早上起迟了。经过红绿灯路口时,闯了红灯,后与一辆轿车相撞,造成右腿严重骨折。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我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请问,我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解答】

李葆明(上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章先生,您好!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况。从该规定的第六款可以看出,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条件为“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您此次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已经出具责任认定书,并且认定您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所以您这种情况是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邱玉香 李晓兰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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