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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行为“刑”不“刑”? 《执行法官》告诉你

2024-08-13 17:34:32 来源:福建法治报

关键词四:裸条借贷

剧情:大学生林梦秋为给父亲治病,选择校园贷,借款时按放贷人谭文要求拍摄自己的裸照,并签订借款合同,后因无力偿还贷款被起诉。法官在了解案件事实后,认为案件涉及刑事犯罪,最终终止执行,移交给公安机关。

问题:以隐私照片要挟借款人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许辉丽律师:以隐私照片要挟借款人支付的法律后果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如果使用隐私照片威胁他人的目的是为了敲诈勒索财物,对于这种行为的处罚包括治安拘留,‌情节严重时可能构成犯罪,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另外,‌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合同内容附有“拍裸照”等违背公序良俗的要求,该借贷合同无效,借贷者只需要原款返还,无需支付高额利息。

关键词五:公开串标

剧情:晨光广场投标会即将开幕,李博把参与投标的老板们召集到一起,唯独没请尚集团总裁尚永道,李博透露启仑集团董事长陈启伦对晨光广场项目志在必得,希望他们配合启仑集团竞标,陈启伦承诺事成之后会把项目的后续工作交给他们。

问题:公开串标是否构成犯罪?

许辉丽律师:启仑集团公开串标行为可能构成犯罪。‌

‌当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时,‌这种行为构成犯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串通投标罪的情节严重者,‌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综上所述,‌公开串标行为在情节严重时可能构成犯罪,‌具体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如何处理取决于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具体情节。‌

关键词六:故意敲诈

剧情:晨光广场项目两次搁浅都是因为昌盛村村民不肯搬迁,陈启伦知道这是一块最难啃的骨头,亲自去昌盛村找村主任黄耀祖。李博开车带陈启伦到昌盛村村口,几个彪形大汉守在村口,有一个人推着摩托车挡在路中间,李博只好鸣笛示意,那个人把手里的瓷瓶扔在地上,让李博赔800元。陈启伦看出他们是故意敲诈,不想节外生枝,让李博给了800元钱。

问题:故意敲诈勒索800元是否构成犯罪?

许辉丽律师:故意敲诈勒索800元不构成犯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如果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于单次敲诈勒索800元的情况,‌虽然数额相对较小,不构成犯罪,但如果累计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构成敲诈勒索罪。

结合剧情,昌盛村村口这些敲诈他人的彪形大汉已是惯犯,可根据敲诈次数、金额等具体情节对其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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