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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时受伤 赔偿责任谁承担

2024-11-26 13:34:35 来源:福建法治报

黄女士:我在小区门口看见邻居小王和一个醉汉吵架,醉汉情绪激动欲殴打小王。我上前拉开小王,却被醉汉打倒在地。我因此住院半个月,花费医药费1万余元。请问,我因保护小王受到损害,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解答】

陈伟(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黄女士,您好!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您在保护小王时被醉汉打伤,那么您的医药费应当由打伤您的醉汉承担,小王可以给予适当补偿。如果找不到醉汉,或是醉汉没钱赔偿您的医药费,您可以要求小王给予适当补偿。

(赖紫峰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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