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未约定利息 还款是否需支付
2024-11-26 13:35:07
来源:福建法治报
李先生:去年,我向老张借了5万元,并出具借条,我们未约定利息,也未在借条中载明,只约定借款时间一年。前两天,我向老张还款,他表示我应当支付利息。请问,我是否需要支付利息? 【解答】 陈伟(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先生,您好!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您向老张借款时没有对支付利息进行约定,应当视为没有利息,所以您无需支付利息。如果老张请求您支付利息,应当出具他和您之间的相关借贷合同约定作为依据。 (本报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赖紫峰 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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