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借款后丈夫死亡 妻子该不该继续还款
2025-02-27 15:48:11
来源:福建法治报
于女士:我与丈夫向信用社贷款做生意。贷款下来后不久,丈夫就因病去世了,现在信用社催我还款。请问,主借款人已去世,我还需继续还款吗? 【解答】 张丽萍(上杭县检察院检察官):于女士,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因此,您与您丈夫作为信用社的共同借款人,该笔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您丈夫死亡后,您作为共同借款人应当承担继续还款的责任。 (本报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李晓兰 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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