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法院拘留一名拒不报告财产被执行人
2017-03-17 17:14:3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17日讯 近日,德化县法院在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中,被执行人黄某因拒不如实报告财产,被司法拘留15日。 据了解,该案执行标的共85万元,执行法官向黄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后,要求其履行法律义务,并立即按法律规定报告财产,但黄某既未偿还债务,也未主动向法院报告财产。执行法官通过执行司法查控系统发现,黄某名下有房产、车辆、存款等财产,遂依法传唤其到庭,黄某这才被动交代其名下有一套房产及工资收入,但拒不报告车辆等其他财产。 鉴于黄某具备履行能力,法官多次传唤其到庭并敦促其履行法律义务,但黄某拒不偿还债务。黄某的行为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存在拒不如实报告财产的情况。于是,德化县法院对其作出上述拘留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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