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检察院探索推广“三安一廉”职务犯罪预防新模式
“猛药”固然好 “防病”更重要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4日讯 厦沙高速德化段穿过“闽中屋脊”戴云山,蜿蜒在美丽的瓷都德化县,是该县第一条真正意义上的高速公路。经过紧张施工,目前该路段路基主体工程基本完工,预计于今年7月前通车,这比原计划完工的时间几乎提前了半年。这背后离不开德化县检察院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的贡献。 厦沙高速公路德化段路线里程54.287公里,概算投资48.288亿元。如何在保证工程安全、高效完成的同时,把好所有参建领导干部的廉政大关?为此,泉州市检察院、德化县检察院决定以两级联动的方式,在厦沙高速公路德化段开展职务犯罪专项预防。经过多次调研和讨论,德化县检察院提出了工程建设“三安一廉“职务犯罪预防新模式。 德化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到泉州德化厦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检查项目建设资金拨付制度及拨付项目 “‘三安一廉’是指工程的资金安全、质量安全、生态安全以及干部廉洁,是职务犯罪预防的新模式。”日前,德化县检察院检察长王声典在接受采访时说,这最大限度地防止了该路段建设过程中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的发生。经过两年多的探索和实践,“三安一廉”职务犯罪预防模式逐渐成熟。 盯紧工程资金 监督到位群众满意 “在厦沙高速公路德化段工程建设的投资预算中,有高达四五亿元的安征迁费用。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大多发生在安征迁及工程资金拨付上,怎么确保资金安全?安征迁资金的发放关系着沿途群众的切身利益,如何保证让每一分征地补偿款都能发到被拆迁群众的手中?”德化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陈道景在工程建设之初就提出了这些疑问。 为保障资金安全,该院全程介入,多次对拨付制度进行检查监督,要求业主单位做好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工作,建议第三方审计,保证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实地检查监督安征迁资金管理制度和发放情况,会同指挥部工作人员共同走访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有关部门及沿线镇乡村单位,督促征迁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的管理原则,落实被拆迁人员一人一账户制度;及时派员跟踪检查安征迁补偿款的发放,对已完成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项目随机抽取被拆迁人员的档案资料,实现群众“零举报”。 把好质量标准 “带病”单位不得中标 质量是工程建设的“生命线”,检察机关如何发挥职能作用,抓好这条“生命线”?“我们依托检察联络室,延伸监督触角。”陈道景告诉记者,市、县两级检察院分别于德化厦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德化厦沙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设立检察联络室、检察联络点,使检察院更好地参与监督高速公路建设。 同时,通过对招标实行全程跟踪,确保招标公开透明、流程规范。在确定中标单位之前,对入选单位进行一次“体检”,一旦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等劣迹的单位均不得中标。并狠抓质量严标准,针对安全生产事故易发、施工单位安全培训不够全面、安全管理制度不够落实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要求对方及时进行整改落实。 “一旦出现触及安全、质量‘红线’的行为,随即启动警示约谈机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陈道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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