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检察院召开涉案未成年人相对不起诉听证会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7日讯 “这是我参加的第一起相对不起诉听证会,会上检察机关认真听取了我们律师的意见,体现了检察机关教育、挽救、感化涉罪未成年人的工作宗旨和日益重视律师权利保护的工作原则。”近日,在明溪县检察院一场拟相对不起诉听证会上,与会律师如是说。 17周岁的小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今年1月份被移送明溪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案后,小李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从国外回来自首,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该院未检科干警通过认真审查卷宗,拟对小李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在切实的社会调查基础上,该院于日前召开了不起诉听证会,当事人双方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律师、侦查机关、法院、司法局的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上,承办人简要介绍案情和相对不起诉的法律规定等,语重心长地对小李进行思想教育,并促使其法定代理人认真反思疏于照顾孩子的问题。同时,与会者认真听取了被害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会上应邀人员在充分了解法律规定、案件事实和小李成长经历和帮教条件等基础上,一致同意对小李做相对不起诉。 据悉,这是该院首次召开涉案未成年人相对不起诉听证会。该院在以往办案中发现,在严格办案的基础上,对部分涉案未成年人做出不起诉决定后,容易引来被害方的不满,认为检察机关做“人情案”,存在暗箱操作嫌疑。为打消群众的猜疑, 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在均衡双方合法权益保护的前提上,该院主动邀请各关联单位、双方当事人及亲属、律师等召开听证会,并全面分析、调查、论证各方观点和意见,强化各个诉讼参与人权利的保护,有效提高司法透明度。 (吴红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