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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修正案:智慧回应民意是关键

2018-07-31 09:40:3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31日讯   据报道,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于7月28日截止。自6月29日公开征求意见以来,草案受到公众高度关注和广泛参与。全国人大官方网站挂出草案后不久,征求意见系统一度被“刷瘫”,仅第一天,提意见数已超过1.3万条。至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已通过网站收到超过13万条意见。

这是自1980年《个人所得税法》出台至今的第7次大修,既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重大战略举措,更是顺应民意,让中央主张和人民意志有效结合的一次重大的个人所得税改革。

个人所得税在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不仅关系到国家的财政收入,也涉及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在法律修订的过程中,只有民意的充分参与,才有望修订得更加合理可行。这13万条意见正是百姓诉求的集合,也是窥探民意风向的切口,是中国立法民主化程度越来越高的有力诠释。

但在笔者看来,收集民意只是一个开始,这些民意如何回应,在修正案的细节上如何打磨,才是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能否真正体现科学性、公平性,逐步建立成熟的现代化个人所得税制的关键。

综合各大媒体报道,公众对个税法修正案草案的意见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个税起征点5000元/月偏低,应提高,或对每个城市进行分类处理,甚至有人提出将房价列入分类因素;其次,对引入的四类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的具体扣除细则提出看法,并建议增加赡养老人的专项扣除;草案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项收入综合纳税,适用3%-45%的七档超额累进税率。有人提出,45%有些过高,同时缺少对收入过千万的极高收入群体的特别规定等。

以上民意可以在制定法律的过程中尽情表达,是一个社会法治进步的标志之一。但多样化的民意如何回应,真不是一句行或不行就能简单解决的。以增加赡养老人的专项扣除为例,这个建议是好的,但是操作起来难度很大。如何判断某人父母确实由某人在赡养、用什么来证明、在哪个点来扣除,比较困难。而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这一项,既涉及到不同群体的扣除标准,又涉及到义务教育支出与辅导班教育支出的扣除标准等,这些都需要多部门审慎研究,是对立法智慧的严峻考验。

如何在修正案的细节打磨中智慧地回应民意,不仅是单纯的收入分配问题,也将带来公民纳税意识、民主意识和法治观念的转变,以及由此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参与度的提升,有助于促进社会进步,推动现代国家治理,这才是个税改革最重要的意义。

愿“民智”得以汇聚,“民声”得以回应,也让法律的独立性得以彰显,使每一部法律都开启民智,深得拥护。

(赵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