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城厢法院签发全国首份由残联代为申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2018-08-14 10:31:28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丈夫家暴妻子 法院裁定“远离”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4日讯 近日,莆田市城厢区法院受理签发由城厢区残联代二级智力残疾人申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这是该院受理签发的全国首例由残联机构代残疾人申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2005年,莆田城厢区华亭镇某村二级智力残疾人卢某与王某结婚,婚后丈夫王某经常对卢实施家庭暴力。今年7月18日,卢某到城厢区法院起诉离婚,并提交了报警回执、受案回执、家庭暴力告诫书及莆田市公安局华亭派出所制作的询问笔录等为证。 案件受理后,城厢区法院立即启动与城厢区残联的联动机制,家事审判合议庭法官与区残联共同进村入户走访,向当事人及其家人了解具体情况,并委托区残联对卢某遭受家庭暴力程度及其现实危险性进行评估。区残联在经过调查、走访后,快速向该院出具了评估报告,并代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该院经审查认为,区残联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救助服务职责,代卢某提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符合法律规定,裁定禁止被申请人王某对申请人卢某及其近亲属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王某在距离申请人卢某工作单位200米范围内活动。 目前,该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已送达当事人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村委会、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此外,该院还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各单位协助执行,监督王某履行人身安全保护裁定。 (记者 陈琦 见习记者 余晶 通讯员 林文琴 朱秋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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