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公诉科优化办案模式提高办案效率
“1+N”破解“案多人少”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8日讯 “我们公诉科现有干警6人,平均年龄28岁,是一支年轻富有战斗力的队伍。”9月18日上午,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佘晓冬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说。 别看公诉科才6人, 2016年上半年就受理审查各类刑事案件333件429人,人均办案数居莆田市前列。为破解“案多人少”的难题,城厢区检察院优化办案团队,采取“1+N”办案模式。如今,该院公诉科平均个案办结所需时间约为54天,较之于2014年办结所需的79天缩减了25天,办案效率有明显提升。 公诉科干警在讨论案件 调整结构 优化办案模式 日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等6人在沈海高速路沿线的东进、赤港、洛阳江等服务区流窜作案,盗窃大货车油箱内的柴油,犯罪数额共计23万余元,社会影响恶劣,城厢区检察院检察官快速审结提起公诉,并要求公安机关继续查清其他盗油团伙的犯罪事实。 而在办理彭某某信用卡诈骗一案中,经办检察官发现犯罪嫌疑人彭某某除实施信用卡诈骗的犯罪行为外,明知同案人冒用他人信用卡套取现金5000元,还帮忙转移非法所得。经审查,公诉科对其追加起诉遗漏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在快速准确审查案件的同时,还准确追加起诉遗漏罪,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城厢区检察院公诉科之所以有这么强的战斗力,源于该院从2015年1月开始,通过整合现有资源,最大限度发挥1+1>2的效能。 据悉,该院根据实际情况,组成由科长、副科长领衔的“1+N”办案团队,即“主办检察官+办案组成人员”,作为司法办案的基本单元。由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职业操守好的人员担任主办检察官,从经验结构的“老+新”、年龄结构的“中+青”、法律职称结构的“检察员+助理检察员或书记员”等三方面出发,选配办案组成人员,最大限度均衡各办案组的办案能力。 “通过建立这种以办案检察官为核心的新型办案组织,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更加突出,实现了办案组织的扁平化、专业化。工作效率得到了极大的提升。”佘晓冬说。 发挥功效 履行监督职能 与此同时,“1+N”办案团队在审判监督力度中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据统计,城厢区检察院公诉科仅在今年上半年就提出量刑建议67人,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意见53人,采纳率为79%。在审查杨某某盗窃案中,公诉科认为杨某某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并在公诉意见书中建议对被告人杨某某在有期徒刑6个月至1年的幅度内量刑。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公诉科的量刑建议,对被告人杨某某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而今年在审查余某某、孙某某、王某组织的卖淫案时,公诉科 认为,法院判决3名被告人只是该卖淫场所的帮助者,而非组织经营者存在错误,导致量刑畸轻,逐依法提起抗诉。 “1+N的办案模式,充分调到了主办检察官的主动性,使得监督方式更加直接,监督力量更为强大。”佘晓冬说。 上半年,公诉科共提出刑事抗诉2件4人,还针对不宜提起抗诉的审判活动违法情况,发出《纠正审理违法通知书》4件次,均得到纠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