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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检察院召开一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

2018-08-14 15:18:22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4日讯  日前,闽侯县检察院针对行政机关不完全履行职责管理保护大湖乡古树名木案召开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邀请省、市检察院、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林业局、供销社、大湖乡政府、大湖供销社等相关人员参加。

会上,闽侯县检察院介绍了大湖乡“桂花王”保护案的相关情况。大湖乡“桂花王”树龄达421年,是闽侯县目前最大最老的桂花树,于2015年被列为福建省二级保护古树名木,长期以来,“桂花王”树体被大湖供销社仓库围墙三面包围、屋顶压制,严重影响树木生长。

通过此次诉前圆桌会议,促成县林业局、大湖乡政府与大湖供销社当场作表态并签订整改协议,承诺在前期拆除乡内有阻碍古树生长的电线、钉子,用石灰水刷白树干、用支架支撑树冠、指定专人保护“桂花王”等整改措施的基础上,对妨碍“桂花王”生长的树冠投影范围5米内面积进行测算,计划安排5万元经费用于“桂花王”保护,以大湖乡政府为主,由大湖乡林业站提供技术指导,相关单位予以支持配合解决后续问题。

会上,与会人员对整改方案发表了意见建议,省、市检察院领导希望县检察院跟进“桂花王”保护事宜,督促整改方案落实到位,不断提升格局,提高站位,更好地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赵福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