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检察院繁简分流提升办案质效
打通公诉“任督二脉”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22日讯 公诉是检察机关的核心职能之一。面对当前公诉部门普遍存在的案多人少的现状和“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新要求,如何缓解公诉工作压力,提升公诉工作质量?闽侯县检察院积极探索,通过对案件繁简分流,趟出“疑难案件精细办、轻刑案件高效办”的双轨制公诉办案格局,打通了公诉的“任督二脉”,实现办案质效双提升。 检察院、公安局召开“退前会议”,加强双向沟通交流。 “退前会议”:有的放矢获双赢 “馒头添加甜蜜素不符合安全标准,明显违规。我们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为什么还要退回补充侦查?”“是的,国家有相关规定,但是在馒头中添加甜蜜素到底对人体健康有没有危害性,是指控犯罪必不可少的条件。这个问题,我们先要了解清楚……”日前,在闽侯县检察院会议室里,举行了一场食品安全案件的“退前会议”。 “退前会议”是闽侯县检察院的制度创新。在退回补充侦查之前,由公安、检察相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承办人进行双向沟通交流,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收集固定、瑕疵证据补正、非法证据排除等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关键问题进行充分交流。 公诉科干警讨论案情 “以往退回补充侦查,就是在《补充侦查决定书》写上需要补充侦查的几点内容,类似开了个药方,但要怎么吃才能把病治好,双方并没有经过充分沟通。现在召开了‘退前会议’,双方通过面对面的交流找准病因。怎么治,双方共同研究,以达到药到病除。”闽侯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林桂标介绍。 日前,闽侯县检察院会同闽侯县公安局以及福州市公安局上街分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退前会议制度的若干意见》。“不是每个案件都要召开‘退前会议’,对什么样的案件需要召开‘退前会议’,制度上都有明确规定。”林桂标说。实行该制度以来取得较好效果,今年共召开“退前会议”4次,商讨案件5件,其中涉及改变侦查方向2件、瑕疵证据补正3件,使退回补充侦查有的放矢、更具实效。 “‘退前会议’提高了刑事案件办理质量,维护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也实现诉侦双赢。”闽侯县检察院代检察长黄兆茀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