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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台江区检察院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8-08-14 15:18:34 来源:福建法治报

除恶务尽 彰显正义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4日讯   今年以来,福州市台江区检察院坚持把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来抓,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检察院的部署要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加强协作配合,持续强化措施,有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目前,已批捕该类刑事案件3件10人,起诉1件11人。

完善机制

为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福州市台江区检察院成立了由检察长负总责、其他院领导分工负责的工作领导小组及具体办事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3年各阶段具体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并层层分解到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同时,该院落实重大事项报备制度,建立台账,将扫黑除恶13项重点领域检察工作情况列入报备清单,实行一案一表、定期上报。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组织精干力量重点攻坚,实时掌握办案进程并向区委和上级院汇报,争取针对性指导和支持。该院还多次召开学习研讨会、动员部署会和工作推进会,传达贯彻上级精神,明确内部衔接、规范办案等要求,统一思想认识。组织相关业务部门集中学习有关规定和各地成功经验,定期以检察官联席会议形式开展专题研讨,推动把好证据审查关,提升庭审指控能力。

内外联手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需要多部门通力协作,为此,台江区检察院强化内外联手,形成合力。

该院加强内部协作,密切捕、诉、案管等衔接配合,建立执纪审查、信息宣传等辅助工作小组,确保案件线索及时研判、法律适用及时咨询、工作进展及时宣传。建立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标识化制度,实行快速流转、快捕快诉等工作机制,做到准确认定、打准打实。同时,设立“扫黑除恶”办案组,实行“捕诉合一”,组织精干办案力量,形成打击合力。

在外部协作方面,该院与区公安机关、法院建立联席会议和定期会商机制,不断强化工作衔接。首先,明确打击重点。聚焦台江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新情况新动向,引导公安机关把打击锋芒对准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和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黑恶势力。其次,厘清法律适用。针对办理“套路贷”案件中发现的民刑交织、犯罪潜伏期长、变异情形多等问题多次商讨研究,就案件定性、取证要点、法律适用等消除分歧,确保办案质量。同时,制定《“套路贷”案件审查逮捕证据指引》,为快侦快捕快诉提供有力指导,提高诉讼效率。再次,适时提前介入。依托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机制,全程引导抓捕和取证。通过捕诉衔接,在相关案件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一周内,继续由公诉部门指定专人提前介入,开展捕后侦查跟踪监督,帮助把握举证方向。多措并举

专项斗争中,台江区检察院还陆续出台多项措施,以求实效。为拓展线索来源,该院在控申接待窗口设立扫黑除恶专用举报信箱,公布专门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重点搜集开设赌场、非法高利放贷等违法犯罪线索,并建议公安机关重点摸排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犯罪的KTV、酒吧、商贸集市等场所,及时进行清查整治。同时,该院立足本职,综合运用侦查活动监督、纠正漏捕漏诉等职能,加强案件审查把关。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追捕到案1人,追诉漏罪2人;对一起“操纵经营卖淫”案件中公安机关违法取证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并列明补证清单,改变案件定性3人。

此外,该院积极推进源头治理,向党委、政府呈报有关“套路贷”犯罪问题分析报告,建议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在强化对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深入普法等方面加强联动,促成对“套路贷”犯罪的共同打击防治合力。

(卓已光 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