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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求助者”到“嫌疑人”

2016-07-06 11:25:51 来源:福建法治报

他的人生在3个小时内发生剧变

从丢失手机的受害者,到盗窃他人手机的犯罪嫌疑人,男子申某只用了不到3小时的时间。原来,因为自己手机丢失十分气愤,申某在报案后回家的路上,竟然进入一家商店,盗走了一部价值6000余元的手机,并将其低价变卖后逃之夭夭。

手机遗落出租车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6日讯  今年5月6日晚19时许,申某搭载一辆出租车前往莆田市区找朋友玩。因为手机电量不足,申某便向出租车司机借了充电器,在车载电源上充电。

当出租车行至莆田市南门汽车站后,申某匆匆忙忙下车,忘了将正在充电的手机带走。“糟了,我把手机落在出租车上了!”下车大约走了一分钟后,申某才意识到手机还遗落出租车上。当他原路返回追去的时候,搭载他的出租车早就消失得无影无踪。无奈之下,申某便赶到莆田市凤凰山派出所报案求助。

“警察同志,我这部苹果6手机是妹妹送的,对我来说很有纪念意义,你们一定要帮我找回来!”在派出所里,申某向民警介绍了手机丢失的过程,希望民警能尽量帮忙找回。

了解案情后,凤凰山派出所民警立即安排“查找手”根据申某所搭乘的出租车的行走路线,调取了相关视频监控,果然发现当晚19时32分许,申某在南门汽车站下了车。

但由于光线较暗,“查找手”们也无法看清车牌。后通过细致排查,民警和“查找手”最终确定了出租车及驾驶员信息,便给驾驶员打去了电话。

“没有看到什么苹果手机,你们搞错了!”本以为联系到出租车驾驶员就能要回手机,没想到,当民警与出租车驾驶员联系时,驾驶员却说没看到申某的手机,可能被其他乘客带走。

此时,已是晚上21时许,出租车公司早已下班。无奈之下,民警只好让申某先行回去休息,让他次日上午前来派出所和民警一同前往出租车所属公司调取车内监控。

心有不甘伸“黑手”

次日一早,民警并没有见到申某的身影。无奈,便带领“查找手”到出租车公司查看车内同步录音录像。经过回放,他们发现,5月6日晚,申某下车后没多久,在荔城区梅园路观桥御景一路口有位中年男子上了该车。在看见申某落在出租车上的手机后,该乘客不声不响地将其盗走,而后在正荣时代广场附近一超市门口下了车。

“我们是凤凰山派出所的,你昨天晚上在一辆出租车上‘捡’到一部苹果手机,失主已经报警了,你还是主动过来将手机返还失主……”民警耐心对接跟踪,几经周折终于联系上拿走手机的男子,寻回申某遗失在出租车上的苹果6手机。

可此时,民警都犯难了。原来,申某在报案求助时,因手机丢失,并没有留下联系号码,即使民警拿回手机,也联系不上他。

正当民警因无法联系到申某而一筹莫展时,派出所值班室的电话却响了起来。“我们是城厢公安分局信息化警务中心,你们所里昨天晚上是不是接到了申某的报警求助……”原来,申某在凤凰山派出所看完监控后,21时30分许,在回家的路上路过霞林辖区一店铺,趁着店内无人,居然“顺走”了店内的一部苹果6Plus手机。

“别人拿了我的手机,我就再拿别人的手机!”申某如此安慰自己。随后,他将手机转手卖出,潜逃至漳州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