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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狱友”再聚首后……

2016-08-11 10:21:0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1日讯  因盗窃在监狱服刑,4人由此结识。刑满释放后,再次聚首,他们不是为了改过自新,而是合伙扒窃、抢劫他人。

近日,长汀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在宁化县公安局的协助下,抓获抢劫团伙成员3名,成功破获濯田水口抢劫金项链案,带破街头盗剪受害人金项链案件3起,涉案金额5万余元。

押送犯罪嫌疑人

热闹集市发生劫案

7月12日,长汀县濯田镇一个普通的圩天。这天,虽然天公不作美,下起了阵雨,但附近村子的村民还是早早赶来购买生活必需品,集镇街头一派熙熙攘攘的热闹景象。

当天上午9时许,濯田镇65岁的李大妈像往常一样在镇上赶集。正当她在一处摊点前驻足时,被两个陌生人一左一右夹击,一人用剪刀用力剪断,一人趁机用力拽,她戴在脖子上的价值1万余元的金项链瞬间被人抢走了。“快来抓劫匪啊!有人把我的金项链抢走了!”李大妈被突如其来的袭击吓到,回过神来赶紧大声呼救。李大妈不顾右手中指和无名指在伸手护住时被割伤的疼痛,想迈开腿去追,不料被抢劫者用力一推,倒在地上。周边的群众很快注意到呼救的李大妈,可是群众四下寻找却没有发现抢劫者的踪迹。

光天化日下当街抢劫老妇人,这在民风淳朴的乡镇引起不小的恐慌。案发后,长汀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立即将案情上报领导,上级要求按照命案侦破机制启动侦查工作,力争快速破案,消除影响。

侦查员经过梳理串并发现,今年7月份以来,长汀县童坊、庵杰、濯田水口相继发生在圩场上,以老年妇女为对象,盗剪受害人金项链的案件共有4起。这些案件的情况和作案手法高度一致,这让案件的侦破工作有了眉目。

抽丝剥茧锁定车辆

“他们以为在集镇作案,路上视频监控少,可以钻空子。可是他们是藏不住‘狐狸尾巴’的。”案发后,长汀县公安局迅速组织各派出所沿途堵截,刑侦大队重案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开展侦查。

专案组民警们以案发地为中心,向四周开展调查访问工作,并调取现场附近的监控录像。经过大量摸排与走访,民警大致获悉了一名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结合附近监控拍摄到的画面,侦查员发现该案是一起由扒窃转化为抢劫的案件。刑侦大队与情报合成作战中心、辖区派出所相互配合、情报共享,以“庵杰袁某金项链被盗割案”为突破口,锁定嫌疑人的特征,查清嫌疑人的作案车辆。

面对大量视频线索,长汀县公安局图侦民警们开展了大量工作,对案发现场每一辆车的信息、轨迹进行细致研判。虽然工作犹如大海捞针一般,但一辆牌照为闽FNP***的车辆很快进入侦查员视线,车辆驾驶员体貌特征与受害人描述的嫌疑人极为吻合。

民警迅速确定了车辆所有人信息为胡某。经查,该车在案发之前已由租赁公司对外出租。经过调取车辆租赁合同,办案民警发现租车人为蔡某火、罗某生。通过户籍系统查询以及经受害人辨认,其中一人就是实施抢劫的犯罪嫌疑人。经研判,该团伙另外两名作案同伙朱某新、刘某金也浮出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