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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十天 越南媳妇失踪了……

2016-09-01 10:02:3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离婚诉请获支持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尝到越南媳妇苦头的吴某成熟多了。通过了解,知悉自己要再找对象结婚成家,必须先解除与阮某的婚姻关系。

2015年4月6日,吴某向连城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阮某离婚。法院依法受理,并由民二庭法官承办此案。

由于案件的被告阮某为越南籍属于涉外案件,需要将相关材料送往专业机构进行翻译,并预留8个月的外交途径送达时间。又因案件被告下落不明,以外交途径送达未果,需要通过公告程序再次送达,前后历经了一年多的时间。案件最终在今年8月17日开庭审理,被告阮某未到庭。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原、被告国籍不同、语言不通,沟通交流存在现实障碍。双方相识仅2个月即登记结婚,婚前缺乏足够了解,婚姻基础较为薄弱。婚后共同生活仅仅10天,被告即离家出走,音讯全无,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现原告诉请与被告离婚,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为此,法庭当庭判决准予原告吴某与被告阮某离婚。

法官提醒

由于国外的生活环境、生活习俗、沟通方式等与国内存在着很大差异,结婚前要了解对方(外国人)的相关信息也非常困难,因此涉外婚姻的风险很大。

如果双方对婚姻关系是否继续无法达成一致,或者外籍一方消失不见的,则需要经过漫长的法律程序才能了断该宗婚姻关系。同时,涉外婚姻的开销也不是个小数。如果涉及离婚诉讼的国外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光公告费、翻译费就要三四千元。很可能婚离了,各项费用却难以追回,结果是鸡飞蛋打一场空,浪费了时间精力和钱财。

为此,婚姻大事须谨慎,特别是选择与毫不了解的外籍人士缔结姻缘更应慎之又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