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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花8万元“关系费” 孩子依旧没能上心仪大学 谁来为落榜埋单?

2016-10-11 10:04:15 来源:福建法治报

争议无果

将老师学校告上法庭

2014年8月14日,张红汇出的用于找关系的8万元原封不动地退还了回来。

同年11月14日,因为涉及为学生考学找关系,杨婷受到厦门市教育部门的警告处分。随后,学校决定给予杨婷为期半年的警告处分。

可是,小雪一家人认为小雪失去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而且其间花了数万元的补习费用以及生活费用,而这一切都是杨婷造成的。因此,小雪家人将杨婷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学校和杨婷赔偿小雪相关损失。

“小雪陈述的与我们学校的老师杨婷之间发生的事情,并非履行职务行为,与学校无关。”学校辩称自己并非侵权人,无需承担任何侵权责任。

杨婷辩称,自己并没有与小雪订立任何民事合同。而且自己从未向小雪承诺保证一定可以考上这所音乐学校,小雪最终未能考上系其自身的水平及学校的招生政策决定的,与自己无关。

判决

主张缺乏依据 法院不予采纳

近日,厦门市湖里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小雪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判决驳回小雪的诉讼请求。

经审理,法院认为小雪未能举证证明杨婷曾作出“通过文化课考试就能进武汉音乐学院”的承诺,也未证明小雪的损失与杨婷的行为存在关联性,其主张缺乏依据,法院不予采纳。小雪主张继续复读补课的学杂费和生活费,该费用尚未实际发生,没有相应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小雪能否考取武汉音乐学院,主要由其自身的文化、专业水平以及当年的招生政策所决定。小雪在武汉补习的费用,系其自愿为高考所作的投资,其要求杨婷承担,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针对小雪要求学校共同赔偿的诉求,法院认为,杨婷为小雪考学找关系并非履行职务行为,要求学校承担侵权责任,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本报记者 王淯滢 实习生 王心怡 通讯员 陈万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