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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两男子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获刑

2016-10-19 09:12:4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9日讯 日前,经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龙海市法院开庭审理了该院首例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案件,当庭以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许某强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8000元;判处被告人江某杰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2015年10月,被告人许某强未经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批准,在龙海市海澄镇一农贸市场,擅自向他人收购一只小鸦鹃和七条滑鼠蛇并饲养,森林公安接到举报后查获该案。经鉴定,该小鸦鹃属于鹃形杜鹃科,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该七条滑鼠蛇属蛇目游蛇科,系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2015年11月4日7时许,被告人江某杰在家中楼顶捕获一只到鸽棚觅食的蛇雕,后通过电话联系上从事收购野生动物的被告人许某强,双方约定了买卖该只蛇雕价格,并商定到海澄镇交易。当日10时许,江某杰将蛇雕带至与许某强进行交易时,被森林公安当场查获。经鉴定,该只蛇雕属隼行目鹰科,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陈志龙 林毅 杨伟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