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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姓埋名四年后 他主动投案自首

2016-11-15 10:12:2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5日讯  36岁的四川男子陈某东隐姓埋名在外漂泊打工4年,对家人来说,每年回家都成了一种“奢望”,但今年他终于可以安心回家过年了。

事情还要从多年前的一起交通事故说起。

多年前,陈某东驾驶一部大货车在福清不慎与俞某驾驶的摩托车的相撞,事故导致俞某不幸死亡,2012年案件被起诉到福清法院。在审理中,陈某东曾称:“我独自一人在福清打工,老家在农村,没有什么积蓄,我有心想赔偿但也无能为力。”然而,在惧怕刑事惩罚和赔偿压力的情况下,取保候审的他竟脱逃至外地。

今年9月份,福清法院的法官陈文晖一行专门前往陈某东的老家,四川省开江县回龙镇陈家沟村了解情况。

爬过蜿蜒的泥土路,一行人终于来到了陈某东家中。陈家是两层砖房,看上去非常的破旧。除了房廊外堆放的农具和悬挂的一穗穗玉米外,家中最值钱的家当就是一张桌子、一条板凳。墙上的一张2009年的挂历是唯一的装饰品。

看见有客人来,独自一人在家的陈某东之父陈某凡把大伙迎进大堂,并招呼大家坐下。说明来意后,陈文晖耐心地跟老人家说明了他儿子交通肇事后在审理期间脱逃的情况,也告知他被害人俞某家庭经济也比较困难,坚持要求赔偿。

“我很理解对方家属,但自己家里的经济条件……”63岁的陈父长叹了一口气。

“我们来这一趟,也了解了你们家的具体情况。大家都希望你们这次能够赔偿清楚、取得对方谅解,争取获得从轻处罚,然后你儿子也可以娶妻成家、重新开始生活。”陈文晖说。

听到这里,老陈频频点头,显得有些触动。

回到福清后,陈法官再次找来俞某的家属进行调解。最后俞某的家属表示只要再赔偿2万元,就对陈某东表示谅解。11月初,陈某凡联系陈法官说已经筹集到了赔偿款,并带着陈某东向福清市公安局投案自首。陈法官立即叫来俞某的家属,主持双方进行调解,交付了赔偿款。同时,福清法院帮助俞某的家属申请司法救助3万元以帮助他们渡过眼前的难关。

之后,福清法院对案件恢复了审理,依法判决陈某东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本报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林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