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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释男子的假面人生

2016-11-25 11:10:09 来源:福建法治报

自封“警察”招摇撞骗

“打工又累钱又少,我看当警察挺好的!”之后,王某明又当起了“警察”。

“我是明溪县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我们单位有很多被扣押的摩托车没人认领,现在要处理这些车辆,你需不需要?”今年4月14日,50来岁的张秀(化名)认识了自称是“刑警大队副大队长”的王某明。

“王警官,有没有女士摩托车?要多少钱?”张秀问道。“有,女士摩托车1500元,你若再给我1000元就可以帮你办理驾驶证。”王某明说。第二天,王某明又以办理发票为由,把张秀的一辆助力车骑走。3天后,不见“王副队长”的消息,打电话也关机,张秀心生疑虑,决定到派出所问一问。

“警察怎么能擅自处理被扣押的车辆呢?而且刑警大队也没有一个叫王某明的副队长啊!”民警立即警惕起来,“王副队长”极有可能是一个涉嫌冒充警察招摇撞骗的犯罪嫌疑人。随后,民警对王某明展开侦查。

案发后,办案民警通过走访调查及调取监控视频很快确定了王某明的身份情况和行动轨迹,最后在王某明家中将其抓获。

经查明,王某明在明溪冒充警察招摇撞骗16起,涉案金额达1.7万余元;冒充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作案11起,涉案金额达7000余元。另查明,在今年3、4月份,王某明还在明溪县城区盗窃摩托车3起,涉案金额达1万余元。

近日,明溪县检察院以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诈骗罪、盗窃罪对王某明提起公诉。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这正是:与其想方设法获取不义之财,不如踏踏实实自食其力。

(本报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吴红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