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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翼而飞的两万元存款

2016-12-05 10:16:3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5日讯  卡从未离身,但卡里两万元钱却不翼而飞。福清的王女士就遭遇了这样一件离奇的事情。于是,王女士一纸诉状将银行告上了法庭,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挽回自己的损失。

银行卡里的钱究竟去哪了呢?警方初步判断可能是有人复制了银行卡。近日,福清市法院成功调解这起因银行卡被盗刷引发的储蓄存款合同纠纷。

卡未离身 两万存款却被人取走

2010年,王女士到某银行福清市支行办理了一张借记卡,并使用至今。王女士说,今年8月18日23时许,她突然接连收到4条手机信息,内容显示:该银行账户在江西省鹰潭市通过ATM跨取金额5000元,共取款2万元。

这突如其来的一幕让王女士冒出了一身冷汗。“我从未去过江西省鹰潭市,卡也在我身上,自己也从未借给他人使用,银行卡里的钱怎么会在江西被人取走?”事发后,王女士立即拨打银行客户服务电话挂失,随后向福清市公安局报案。

警方初步调查结果是有人复制了王女士的银行卡,然后盗取了账户资金。事后,王女士向银行方面讨说法,但无果。无奈之下,王女士一纸诉状将银行告上了法庭。

密码泄露 损失需客户自己承担?

庭审中,双方就事实和责任承担问题存在争议。“既然我与银行之间存在储蓄存款合同,银行有义务保障我的资金安全和交易安全。”王女士认为,“现在却有人复制了我的银行卡并盗取账户资金,这证明了银行未尽到义务,违反了我与银行之间的储蓄存款合同,属严重违约行为,银行应向我返还存款2万元。”对此,王女士显得很恼火。

而银行方面认为,王女士在2万元被取出后,时隔9个小时才在福清市宏路支行将银行卡中的余款取出,从江西省鹰潭市某银行分行到福清市某银行宏路支行的车程大概为5小时28分钟。王女士声称卡里的钱被取走也存在一种可能,就是她可以提前将银行卡交给他人,由他人在江西省鹰潭市取款后,再将银行卡送回福清交给她,由她去福清市宏路支行取款。

银行方面称,银行系统依据王女士的银行卡和密码向其支付存款,并没有任何过错和违约之处,无需再承担任何的支付责任。不管银行卡是否被复制盗刷,密码泄露的责任应由王女士自己承担,“因为要从银行中取出存款,除需要银行卡外,还需要密码。”

而在本案发生前一年中,王女士都没有在银行的ATM机、柜台或者其他由其管理的设备上使用过银行卡,只在商户的POS机上或者在网上银行进行交易操作。因此王女士的银行卡密码只可能是自己告知他人,或者自己在外使用不慎时,被他人获取。因此王女士应当为密码泄露给自己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