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谁动了我的蜂蜜?

2017-01-19 12:59:53 来源:福建法治报

蹲守数日终于抓获嫌犯

办案民警根据掌握的线索,通过视频一路追踪,很快将嫌疑人的住处锁定在莆田城区的一片安置房里。经过民警暗中走访,嫌疑人的身份逐渐浮出水面——朱某,40多岁,有犯罪前科,现在某镇开废品店。

办案民警趁热打铁,立即再次进行摸排。但狡猾的朱某似乎嗅到了什么,一连几日都没有开店营业。民警决定兵分两路,继续在朱某的店铺和住处苦守。

张老伯简陋的住处

1月4日傍晚,朱某终于出现。当他停好摩托车准备开店门的时候,早已蹲守数日的办案民警一拥而上,朱某束手就擒。经审讯,朱某交代了在案发当天傍晚骑车途经张老伯的帐篷时动了贪念,趁张老伯不在将桶搬到摩托车侧边绑牢后逃离现场。可没走多远,摩托车就失去平衡,一桶蜂蜜洒了一大半。朱某直叹可惜,只好扶起车子拉着剩下的蜜回家。

随后的几天里,狡猾的朱某觉得公安部门可能在查此案,日夜寝食难安。就在被抓捕前一天,他还特地到张老伯的帐篷,声泪俱下地跪求原谅并表示愿意按照市场价赔偿损失,只求张老伯不再追究。善良的张老伯禁不住他的请求,于是答应了。

1月5日,张老伯果然到派出所要求撤案,在民警的再三追问下才道出实情。民警告诉张老伯,犯罪事实已经发生,就不能随意撤案。嫌疑人有乞求原谅并赔偿损失的情节,公安机关会依法处理。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本报记者 陈琦 通讯员 谢文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