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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鸡案牵出“金店大盗”

2017-02-28 10:38:18 来源:福建法治报

偷鸡盗银同一人

正当民警感到疑惑时,一份从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传来的协查通报,顿时让民警明白了个中原委。

2月9日凌晨,三明市三元区发生一起金店被盗案件,窃贼盗走了银戒指380枚、银项链112条、银链75条、银挂坠85个、翡翠玉手镯17个,涉案价值达30余万元。经过侦查,盗窃嫌疑人骑着摩托车从永安方向来,作案后也骑摩托车往永安方向去。协查通报上还有一张抓拍的嫌疑人骑车照。经过仔细比对,民警发现盗窃金店和盗窃家禽的犯罪嫌疑人正是同一人。

嫌疑人盗窃的部分首饰

“不许动!我们是警察!”随即,民警对正准备出逃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并在嫌疑人租来的货车上,发现了他作案使用的摩托车,以及大量的银首饰、玉镯、现金等。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张某供述了其在永安偷盗家禽十余起、在三明三元盗窃金店一起的犯罪事实。

在随后的审讯中,民警还了解到,张某是一个惯偷:2016年7月,他曾因盗窃黄金首饰被武夷山公安局上网追逃;2015年5月因涉嫌盗窃牲畜被三元公安分局上网追逃。“本来想在三明三元干完这一笔大的后就收手,没想到因为几只鸡鸭被永安警方盯上了!”犯罪嫌疑人张某后悔不迭。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本报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赖淑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