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考必过”的幕后黑手
长泰县法院审理一团伙组织考试作弊案 涉案5人均被判刑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17日讯 “严禁作弊”这一概念似乎从学生时代开始,逢考必提。在不少人印象中,考试作弊会被处分,但却怎么也和犯罪挂不上钩。然而,自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以来,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实施作弊的,将入刑定罪,最高可处7年有期徒刑。许是被判罚的案例少,有些人仍抱着侥幸心理进行作弊,甚至团伙组织考试作弊。 今年3月14日,长泰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团伙组织考试作弊案。该类型案件亦为我省首例。 庭审现场 驾考作弊 神情紧张露出马脚 2016年3月26日,在漳州机动车驾驶考试中心。 当天,准备考科目一的连某显得信心十足。这和两天前,依旧在担心自己能否通过理论考试的状态有着明显区别。而产生这种转变的原因,是因为连某已经做好了考试作弊的准备。 很快,轮到连某进考场。这之前,只见连某从口袋拿出一部手机,并拨通了一个号码。随后就和其他考生进入考场并坐到自己的考试座位上。 “你别紧张,表现自然点。”待连某坐定,他佩戴的微型耳麦里传来安慰他的声音。很快,考试开始了,连某照着耳机传来的答案进行答题。因为第一次作弊,连某显得很是紧张。而正是他的异常,引起了考场工作人员的注意。 驾考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当时在科目一考场巡查期间,发现连某神情异常,遂留意观察。“这名考生在考试过程中神情显得紧张,而且手一直在摸耳朵,但是答题似乎又很轻松。”工作人员说,连某的反常引起了他们的注意,便对连某多加关注。之后,经过他们的仔细观察,最终发现连某是在作弊。 考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将连某留下来,并从其身上搜出一整套作弊工具:一个微型耳麦、一个接收器、一个微型摄像头和电源主板。见此,驾考中心工作人员立即报警。 警方审讯 有人组织作弊行为 “有一名考生作弊被我们抓到了。”在接到驾考中心的报警后,长泰县武安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并将连某带回派出所审讯。让民警没想到的是,这一审讯,却带出了一伙组织考试作弊团伙。 原来,3月24日,连某为了能在考试的时候顺利通过,提前来到驾考中心进行科目一考试的培训。当天,在驾考中心食堂工作的老乡张某珍找到了他。“这里有人考试包过,你要不要参与?”张某珍的话让担心考试的连某感到惊喜,连忙询问其具体情况。见连某心动后,张某珍表示待其询问后再联系他。 次日晚,张某珍如约带着连某到了张某兴开在驾考中心附近的饭店。在饭店等候的容某随即和连某商讨价钱以及作弊的方法——带微信摄像头进考场,并通过微信耳麦远程报答案。 “这样作弊没有危险吗?会不会被发现?”连某说出了自己的担忧。 “没事,我们有经验,没问题。”容某作出保证,以此打消连某的担忧。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双方约定:通过考试后,连某支付3500元给容某。随后,容某带着连某到附近宾馆帮其试戴作弊装备并作调试。 3月26日一早,帮连某佩戴好装备后,连某进入考场,而容某就一直在校门口等连某考试结束,准备收取报酬。让他没想到的是,连某被抓了。 当民警得知帮其作弊的容某住处后,立即赶到宾馆准备抓捕,却发现已是人去房空。原来,在门口等连某的容某察觉到不对劲,便立即赶回宾馆收拾行李逃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