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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朋友圈销售减肥药 经查药品含有毒物质

2017-07-17 09:04:57 来源:福建法治报

检察官:此行为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17日讯   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人通过淘宝网、朋友圈等平台销售、购买商品,这不仅增加了商品的销售渠道,也给许多人购物提供了便捷。但是,一些不合格产品甚至有毒、有害的食品也混入其中。日前,平潭检察院起诉了一起在朋友圈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案件,被告人金某被判刑。

诱人的广告词——

“本店产品均为店主亲试”

生完孩子后,平潭女子金某发现自己身材走样,这让她很是发愁。2013年7月,金某在一个“辣妈”交流平台认识了广东的刘某,刘某称自己销售的减肥药“曲芝韵减肥胶囊”减肥效果立竿见影。

之后,金某看到刘某在淘宝网卖“曲芝韵减肥胶囊”,还称“本店产品均为店主亲试”,产品非常热销,许多人购买并评论产品有减肥奇效。见此,金某果断下单,买了几盒。吃了减肥药后,金某发现,体重确实减了十几斤,但有口渴、口臭、头晕、心跳加速等副作用。

劣质的产品——

“没有包装、有副作用的减肥药”

“这些副作用跟瘦相比简直不值一提。”怀孕前做过微商的金某,在见到自己果真瘦了后,不顾产品的副作用,也未查验产品相关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核实产品包装盒标注的“批准文号”“卫生许可证号”真伪,就大量购进这种减肥药。

2013年7月至2015年5月,金某花费7万余元进货。刚开始产品还有包装,之后刘某发的货都是没有包装的“裸瓶”,且许多产品还是刘某自己印刷生产日期。

坑人的卖家——

“朋友圈畅销的减肥药含有毒物质”

金某将买来的减肥药,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宣传销售,赚取差价。金某上传了许多减肥前后对比图,声称此种减肥药减肥效果奇佳。对于客户反映的副作用,金某表示系服药后的正常反应。

为什么会有这些副作用呢?经检验,该减肥药中含有禁止添加的物质“西布曲明”,系《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中所列的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2015年7月,广东卖家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被判刑,金某到公安机关投案。今年3月,平潭检察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金某提起公诉。5月底,金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