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新婚夜里的“洞房大盗”

2017-07-19 10:37:49 来源:福建法治报

大喜之日,新人在熟睡中被人潜入新房,盗走钱财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19日讯  每当看到有人结婚,王某和林某似乎比新人还高兴。他们驾驶着一辆面包车紧跟在新婚车队后面。但是,他们不是来道喜的,而是来盗窃的。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他们趁新人熟睡之际,潜入新房盗窃8起,涉案金额20万余元。

老乡臭味相投

共商“发财”计划

43岁的王某是尤溪人,曾多次因犯盗窃罪、诈骗罪被判刑。2014年6月,刑满释放的王某回到尤溪老家,但他仍不知悔改,每天无所事事,不是喝酒就是赌博,很快就花光了所有积蓄。

“得想办法赚钱维持生活开支!”正在王某为生活费绞尽脑汁时,他认识了老乡林某。林某初中毕业后一直没有工作,平时靠给人打点小工赚钱。因为有着赌博的共同爱好,2人很快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在一次聊天的时候,林某告诉王某,三明各地都还保留着许多传统的婚嫁习俗,尤其是大田县,娶妻聘金非常高。“为什么不趁着人家办喜事大捞一笔呢?”这个想法在王某脑海中冒了出来。

随后,王某和林某一起讨论这个“发财”计划。他们决定先开车踩点,发现有人结婚便跟随迎亲的车队,摸清新房的位置和新人的家庭状况,半夜再入室盗窃财物。

寻找作案目标

潜入洞房盗窃

“那边张灯结彩,好像是在办喜事……”2015年10月2日,王某开着面包车载着林某到大田县建设镇,途经建设镇消防队附近时,王某看见高先生家正在办喜事,遂在高先生家附近蹲点等候。

“你把车先开走,我在这等一会儿,事成之后你再来接我!”王某让林某先驾车离开。次日凌晨,王某通过高先生家房子的天台进入三楼婚房内,将放在房间的手提包内的2000余元现金以及衣柜抽屉内价值3600元的6枚银元盗走。

“我好了,你快来!”得手后,王某立刻离开高先生家,并打电话通知林某开车接应自己。之后,俩人把这笔钱用于共同生活和赌博花费。没过几天,这笔钱很快花完了,俩人便商量“再干一票”。

2015年10月11日上午,王某驾车在大田县各乡镇一边闲逛,一边寻找目标。途经桃源镇翁厝村时,他发现有一户人家当天要办喜事。“小林,这里又有一户要结婚的人家,我们晚上就在这里下手吧!”王某随后通知林某。

当晚,王某、林某驾驶面包车来到桃源镇翁厝村乐女士房子附近,王某下车后,按照老规矩让林某驾车离开。凌晨时分,趁新人熟睡之机,王某爬进二楼婚房,将衣柜内的3.2万余元现金、1条金项链、2枚金戒指、1个黄金吊坠、1个玉手镯偷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