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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好吃懒做“手头紧” 自学成“大盗”

2017-08-07 08:36:18 来源:福建法治报

多次盗窃获刑4年

接到受害人报案之后,将乐警方迅速开展调查。民警走访现场,调取查看了案发地及周边监控,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刘某文。2016年5月6日,经过公安机关的努力,嫌疑人刘某文落网,并如实交代盗车的违法事实。

2017年2月,将乐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官认为被告人刘某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64625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被告人刘某文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在5年以内再次犯罪,属于累犯;且在本案中他多次盗窃,所盗24部车辆均被销赃,未弥补被害人损失,具有从重处罚情节。”法官介绍。据此,将乐县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文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追缴被告人刘某文违法所得人民币64625元,发还给各被害人。

(本报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张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