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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加工贩卖气枪铅弹 发财不成进班房

2018-03-27 11:34:22 来源:福建法治报

法院判决

构成非法制造、买卖弹药罪

经鉴定,林某被扣押的气枪铅弹为非制式气枪铅弹,均检出铅元素,速度可达260.1米/秒,具有杀伤力。

近日,荔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违反国家有关弹药管理法规,伙同其他同案犯非法制造、买卖气枪铅弹47480颗,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制造、买卖弹药罪。林某与赵某杰(另案处理)共同租赁场所作为制造弹药的窝点,分别雇佣工人制造铅弹并销售,在非法制造、买卖铅弹的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非法制造、买卖弹药的主犯,遂判决林某犯非法制造、买卖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

(本报记者 陈琦 通讯员 林忆旻 黄美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