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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血”的赔偿款

2018-06-04 11:45:19 来源:福建法治报

找来“家人”

诈骗索赔顺利实施

“你赶紧带几个人来,装成家属,好向老板要钱。”在两名被害人被杀后,吉则果某通知在四川姑美的阿余石某赶紧带人到上杭。阿余石某以外出打工的名义,邀请3名村民和吉则果某一同搭乘飞机到达厦门。2014年4月13日,在厦门机场前往上杭县的路途中,阿余石某将假冒死者家属骗取赔偿金一事告诉3名村民,3名事先不知情的村民最终同意冒充死者家属一起骗赔。

上杭工地上,“事故”发生后,吉以以某叫大家把两名被害人抬到山下等救护车。救护车赶到后,经医生现场确认俩被害人已经死亡。“这两个工人是怎么死的?”得知工地发生重大事故后,工地老板当晚到达工地工人住处问大家。“意外事故,从铁塔上摔下来摔死的。”参与的工人口径统一地回答。

在上杭县索要赔偿款过程中,阿余石某提供了准备好的“阿余五某”“吉拉尔某”两本户口簿,诈骗索赔得以顺利实施。双方经协商达成赔偿协议,由工地老板向“被害人家属”赔偿160万元。

赔偿完毕后,吉则衣某和冒充死者家属的3名村民一起回到四川。到达成都后,吉则衣某给3名村民每人5000元的报酬和封口费。吉克伟某则留在龙岩处理后续事情。阿余石某从赔偿款中分得32万多元,吉克伟某、吉则以某分别分得9万元、1万元。

再次作案

东窗事发受到严惩

罪恶并未就此停止,参与了龙岩这起工地“凶案”并分得4万余元的吉则拉某,实施完犯罪行为后跑到山东烟台某金矿打工,伙同吉则以某和曲比拉某等欲故伎重施,再赚“带血”的赔偿金。2014年7月9日,吉则拉某、马沙做某在该金矿矿洞内趁被害人休息之机,先后持石块猛砸被害人头部、背部等部位致被害人死亡。地石某等人假冒死者家属欲索要矿方赔偿款,因矿主发现疑点,索赔未果案发。案发后,地石某、曲比拉某俩人向办案人员揭发吉则拉某在福建杀人的犯罪事实。上杭县铁塔杀人骗赔案遂案发,各涉案人员陆续被抓捕归案。

龙岩市人民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严谨核实犯罪事实,前往四川姑美地区查证,并依法将案件诉至法院。随着后续涉案人员的陆续归案,先后3次补充起诉到案被告人。

2018年4月28日,经公开开庭审理,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吉则以某等7人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6年6个月不等,剥夺政治权利;以诈骗罪分别判处阿以铁某等3人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

(本报记者 陈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