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毒品藏服装内托运 2人被判死刑8人获重刑
为牟利,他们铤而走险制毒、贩毒,殊不知,他们走的是一条不归路,不但害人,还害己!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6日讯 6月25日上午,王某等10人走私、制造毒品案在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王某、邱某被判处死刑,刘某等8人也获重刑。 租赁厂房做制毒工厂 招兵买马来参与制毒 王某准备制造一批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走私运往菲律宾。2017年5、6月间的一天,王某经“张总”(另案处理)介绍认识邱某,由邱某联系“制毒师傅”和制毒工人。王某事先准备大量制毒原料麻黄素,并租赁石狮市灵秀街道同兴路一处厂房做制毒工厂,邱某则使用“张总”提供的180万元购买制毒化学品和制毒设备。 此后,邱某先后招集涂某、谢某,并通过涂某、谢某招集周某、童某、涂某财、“特种兵”(另案处理)、“长头发” (另案处理)参与制毒。2017年7月7日,王某、邱某、刘某、涂某、谢某、童某、周某、涂某财、“特种兵”、“长头发”在石狮市灵秀街道同兴路某厂房内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后因技术问题无法成品而暂停生产。 将毒品分包伪装托运 百密一疏被缴获落网 2017年7月27日,王某、邱某、涂某、刘某、谢某、童某、周某、涂某财及邱某组织的王某侦、唐某继续到厂房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 同年8月2日上午,王某、邱某将制造出的毒品甲基苯丙胺500千克进行分包伪装后,运到晋江市永和镇茂亭村某物流公司内委托准备运往菲律宾。该物流公司在进一步检查时,发现托运服装内藏可疑物品遂报警,公安机关当场缴获甲基苯丙胺498.578千克。 3日后,公安人员在位于石狮市灵秀街道同兴路的制毒工厂现场抓获被告人刘某、周某、童某、涂某财、王某侦,当场缴获毒品甲基苯丙胺4376.403千克及涉案制毒设备、制毒化学品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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