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制造”无罪的醉驾者

2018-09-05 16:12:22 来源:福建法治报

再次讯问道出真相

民警带吴某走过一遍现场后,决定再次讯问吴某。这次,吴某说出了事情的真相。

原来,吴某有晚上喝酒的习惯。当天晚上9时,吴某一个人在出租屋喝了一瓶125ml的劲酒。随后,吴某接到朋友的电话,叫吴某带她出去玩,吴某欣然答应。

随后,吴某骑着二轮摩托车接到这位朋友,俩人便骑车兜风。在行至城区胜利路与古城路交叉路口时,车停在人行道上的吴某看到民警在设卡查酒驾,心虚的他赶紧叫朋友下车,自己也下车往回跑。跑了十几米左右,吴某意识到民警可能没有发现他,便和朋友一起假装路人,在一旁观看民警查酒驾。

半个小时后,吴某估摸着查酒驾一时半会儿不会结束,便带着朋友去附近的拉面馆吃拉面,吴某给朋友点了一碗面,自己则回到设卡附近。朋友吃完面后,找不到吴某,便给吴某打电话。电话中,吴某让朋友到他经常去的一家小卖部买两瓶水。

俩人碰头后,朋友先走了,吴某在附近继续等。此时,民警设卡检查也将近结束,吴某正暗自庆幸。可没想到,自己的车停在人行道上,民警看到这辆摩托车停在人行道上很久也没人认领,便准备把车拖走,吴某只好硬着头皮上前认领,不料被民警逮了个正着。

据了解,2017年10月20日,吴某曾因酒后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被行政拘留15天。但这没有让吴某吸取教训,而是照样酒后驾车。近日,莆田市城厢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吴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1个月15日,并处罚金2000元。

(本报记者 陈琦 见习记者 余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