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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充当走私油罐车“保镖” 赚得300元换3年刑

2018-11-12 15:28:55 来源:福建法治报

领到300元酬劳

被判3年有期徒刑

回家后,蔡某将车辆送去修理厂,并让车主自己去修理厂取车。随后,修理厂的人告知他,车被公安机关扣了。2016年12月1日,蔡某到晋江市公安局投案。

“我知道有警车在跟踪检查那辆油罐车,当时接这份工作时,邱某跟我说如果看到警车,别让警车跟上油罐车。”到案后,蔡某表示,当他看见警车时,就开始了不顾一切阻拦警车的行为……

“我不知道其他3辆车是谁开的,只知道也是同一个老板请来开‘看路车’的。”事后,邱某打电话联系他去某码头,他领到了300元的“工资”。

晋江市检察院检察官表示,蔡某一伙为阻碍公安机关查处油罐车,不仅在繁忙路口闯红灯,而且一路任意变道,别警车,撞击警车,任意加快、放慢时速,已实际产生了对公共安全的危害状态,并造成了后果,决定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近日,晋江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蔡某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本报记者 肖赣 通讯员 欧阳明芬 林翠霞)